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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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来源:  |  发布时间: 2026-06-01  |   次浏览

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铜陵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和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我厅对你公司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按照集中经营模式,依托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2#水泥熟料生产线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340706008。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经营类别为HW02—HW04、HW06—HW09、HW11—HW13、HW16—HW19、HW22、HW23、HW32、 HW37—HW40、HW46、HW48—HW50,共25个类别(废物代码323个,详见附件),经营规模为180000吨/年;经营设施地址为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板桥村何甲组22号,有效期5年。

二、你公司应根据接收危险废物的包装方式、废物形态、危险特性等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环节的环境和安全风险防控。要加强入场特性分析,严格控制入窑废物类别及规模,不得处置具有反应性的危险废物,确保水泥符合相应产品质量要求。应结合《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整治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加强对铊等重金属污染物的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图1)

三、日常经营活动中,你公司要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经营台账记录,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经营设施及污染防治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图2)

附件: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核准危险废物经营类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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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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